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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2/2)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味单调,吃腻了。很多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中餐到西餐,烤到火锅,龙虾到虾,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兴趣呢。

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哧溜。”

生油桶,用另一个勺生油舀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来。“把油倒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抱着它上下晃,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和苹果。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将酒倒竹筒里。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睛有些

“那赶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味也是未来的,前才是真的。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来,装另一个充满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下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麻辣。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一碗红油辣,那个的味可比辣椒酱更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里煮熟,捞来倒上红油辣和盐,用筷一拌……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了,温迪用勺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翻涌的气泡一起上下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油里继续炸。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都觉得齿生津。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很久,黑刚把生油倒去,油面上立刻冒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和自己一起活。他负责削土豆,她则将削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拌好了!”黑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类直线下跌,以前是从几千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几十样,她现在收集的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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