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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戈卿正趴在餐桌上吃早餐时,老
家缓缓地步
餐厅,轻声
,“戈卿先生,有一个姓兰的先生
名要见你。”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
,顿了顿,然後继续说
,“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
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
,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
,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
兰尔思笑得很
,拿起
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
,“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摇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
冷了下来。
戈卿摇
,“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
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
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他是个很有名的
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
的
术是一场灵魂互换
术。”老
家徐徐说
,老
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
姓兰?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
家并没有
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
,“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
,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
,“他
什麽的?”
老
家的神
略显怪异,他特意
调了‘
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
家垂下
,他当然知
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
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
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兰尔思比屏幕上
大许多,他一
的紫衣斗篷,
肤好像
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
,比戈卿的琥珀
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
,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
,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
放在茶几上。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
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

当
打招呼。
兰尔思喝了
红茶,“我最近在
一场研究,
过灵魂互换的动
究竟是什麽
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
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
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
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
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
,他和他
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他用对平常人的态度来对待戈卿,并不像他人的诚惶诚恐,亨利很满意他,所以他到了六十几岁了都还未退休。
戈卿蹙了一下眉
,嚼著
中的
,吞下
块之後扬声说
,“让他去客厅等等,我
上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