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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以点破面(2/2)

哈哈,多谢各位书友关注,收藏,推荐,订阅和评论本书!为作者,我很兴也很荣幸能为各位读者提供一符合大众的“都市异能”兼“修真玄幻”小说。常言“人生苦短,笔尖修长。”是故,修真路漫漫,何觅长生?烦恼无去,且看书中人!

朝中多位大臣大都赞同孙慎行给方从哲定的罪名,但也有“刑尚书”黄克缵、“御史”王志、徐景濂、“给事中”汪庆百般偏袒方从哲。不过,“詹事”公鼐持中立态度。

虽说方从哲此时并不仕,但作为“天启皇帝”朱由校名义上的“老师”,还是得时常得作为随“顾问”。因此,还没到早朝结束就不能随意离开左右。当然了,散朝之后,明熹宗总会习惯去咸安看望娘。

奏议呈上,李可灼被遣送去戍边,崔文升贬至南京,而方从哲没有被治罪。不久,孙慎行称病离去。天启五年(西元1625年),魏忠贤辑录“梃击”、“红”、“移”三件事编成《三朝要典》以倾轧正直之人。

方从哲与我们九卿未能制止,都有罪,反而赏赐李可灼。等到‘御史’王安舜上奏,只令他以养病而离去,罚太轻,怎么告先帝,让朝廷内外心服?应该像方从哲请求那般,削夺他的官阶,依法追究。

由于这位“娘”客氏“魅力极大”,与魏忠贤勾搭成互相“对”,又得明熹宗的重视,因此,想要从她的影响下把明熹宗拉过来的难度极大,至少在“东林党”人看来是不可能的,就连大学士方从哲也没辙。

“呃……前辈误会了,方才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切莫往心里去。”木匠忽然想起“山神”、“土地”、“城隍社令”等基层“神祇”只是“神”而已,没有实,全靠民间香火愿力维持“神”形象,否则境况凄惨!

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实属巧合!友们,打工辛苦,时间迫,创作不易,赞收藏,顺便转发,知情节?下回分解!

于是,魏忠贤以“九千岁”权力免去了李可灼的戍边之罚,任命崔文升督导漕运。魏忠贤的党羽徐大化请求启用方从哲,但方从哲不仕。然而,一时之间请求诛杀方从哲的人却犯被贬官、杀戮得几乎殆尽。

方从哲上奏辩解,自己请求削夺官阶,发到边远的地方,但皇帝朱由校仍下谕安他这位“太傅”,让“给事中”魏大中因九卿的提议长期拖延而反复上奏促。

“噢?原来如此,小事一桩!待本‘神祇’送你一程便好。”只见那着官袍且乌纱帽的“土地爷”一挥手便放黄光,将木匠一裹之后就钻底下不见了。约么一刻钟后,黄芒闪过,两人却凭空现。

当时,“大学士”韩爌陈述呈送药的前后经过,替方从哲解脱。因此,“吏尚书”张问达与“尚书”汪应蛟联合上奏称:“呈送药的前后经过,我们一起耳闻目睹。辅臣探视皇帝的病,情形急迫、仓促,怎么忍心说‘弑逆’二字?但是,李可灼不是医官,而且也不是知脉懂医的人。用药尝试,先帝就去世了。

不过是一小小‘神祇’而已,此生修为恐难有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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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可灼的罪行不胜诛杀,而崔文升在先帝不幸染伤寒时,呈送大黄凉药,罪行又在李可灼之上,依法都应该决示众,以公愤。”

其实,在天启二年(西元1622年)四月,“礼尚书”孙慎行追究李可灼奉献红之事,并斥责方从哲为谋害君王明光宗的逆贼。于是,作为儿,明熹宗诏令朝廷大臣商议,“都御史”邹元标赞同孙慎行的奏疏。

这次现的地方正在方从哲的署衙大堂,因为早朝还没结束,“土地爷”也不好把木匠直接送到朝堂上,只好送到办公室里等着,只要隐去形静静等待,便能神不知鬼不觉,用最短时间将这颗棋激活。

“无妨。不知上仙召唤小神所谓何事?”————“呃……呵呵,实不相瞒,晚辈刚到京城,却人生地不熟,想要找人办事也毫无绪。不知前辈可否告知那首辅大臣方从哲府衙所在?亦或是府邸宅院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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