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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家通过让渡
一定的经济利益,再加上秀家2年来常胜带来的威望,使得领内豪族可以相对平缓的接受《四田法案》。
在这些改革之中,有一条是秀家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那就是秀家只要求与豪族55平分新开垦占田税收到期后5年的上贡。
但是直家的军役状改革是不完整的,因为他下克上的
程中需要许多豪族的帮助,因此对于这些豪族也多有妥协。
通过以上六
,织田信长几乎完全掌握了领内的经济、军势、政治情况,使得他能在战败后快速回血,并且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爆
比敌军更多的
队。
而秀家也通过《四田法案》掌握了领内的实际经济状况、人
数目,使得秀家的军役状的编制更加
确。
秀家第一次
阵上月,前来参阵的
作豪族就大多是自己
据自己上报的军役状自行
兵,直家没有权利
行勘验
锐程度与人数是否符合真实实力,只能勘验人数是否达到了豪族自行上报的军役数目。
只是秀家对于军役状的编制改革依然只限于直领与几个如诠家、
井兹矩、吉冈定胜、藤堂
虎等家臣领内。大
分豪族依然由他
但是这个分国法不是人人都那么容易推行的,作为信长盟友的松平元康(德川家康旧名)在1562看到织田家的
盛,也企图
行分国法改革,最终引发了一向一揆,最后只能向家臣妥协。
也是凭借分国法改革,信长有了建立自己霸业的基础。
有着德川家康珠玉在前,秀家也不敢来一场猛烈的改革,选择温
煮青蛙的方式,通过《四田法案》
行变相的分国法第三条田亩控制改革。
,家臣领主
兵多少,全靠领主和主家的关系而定,大家类似于松散的联盟,但是分国法后,领主会
据你当地石
数,
照比例要求
兵。
对于已经开垦的田亩,秀家不敢要求他们
比例上贡,依旧以最初的约定上贡税收,不随占田增加而增加。
有些绕
,总结来说就是家臣的家臣也是我的家臣,家臣聘用下级家臣不再随意,需要向主家汇报,编制在册。如果有隐瞒的情况,主家又会觉得,你是不是想造反?
知
德川幕府时期,尽
德川家有很多严苛的法令,但是他们执行的分国法依然是缺少了第三条、不完整的第四条的翘脚的分国法。
那么宇喜多家的分国法
行到什么程度了呢?在宇喜多直家下克上击败浦上景宗之前,宇喜多家和浦上家从来没有
行过分国法改革。
直家掌权后,通过分布改革的方式,
行了领内同法度、同税收、编制军役状等改革,使得宇喜多家的实力有了一定的增长。
第五条,确立了家臣分级制度,严格规定了家臣和主家的义务与权力,确立了下级家臣为家臣的家臣,但是依然是主家的家臣,主家依然有权力
行命令。
多了不行,你是不是有二心?又或者有瞒报田产情况,少了的话
据
天灾人祸来判断。
第六条,就是小领代
。在此之前,领地不论大小,都是家臣的封地,但是在这条法令之后,低于一定比例的领地,主家就不再实际授予你了,而是给你相应的俸禄,当然这
分俸禄也是可以世袭罔替的。
德川家对家臣领内的检地全看家臣对主家的忠诚程度,以至于幕末
现了长洲百万石幕府却不知情等情况。
在改革同时,严格保护了领地豪族和领民的利益,并且
了奖励政策,鼓励豪族、农民开垦新田,保证豪族、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利。